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古代罗马政治制度是公元前753~公元476年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统治方式。王政时代古罗马氏族制度解体并向城邦过渡的时期,其政治制度具有“军事民主制”与国家雏形阶段的历史特点。传说当时有7个“王”相继统治罗马,父系氏族是社会的基本组织。此时罗马共有 300个氏族,每10个氏族组成 1个胞族(库里亚),每10个胞族组成1 个部落(特里布),共组成3个部落。3个部落共同组成“罗马人民”或“罗马公社”。管理古罗马公共事务的机构带有军事民主制性质,主要有:①库里亚大会,由全体氏族的成年男子参加,其任务是:决定战争,选举包括“王”在内的高级官吏,对重大问题的议案进行表决。②元老院,又称长老议事会,由罗马 300个氏族的显贵组成,协助“王”处理一些重大问题,并由它首先讨论。③“王”,由库里亚大会选举产生,拥有军事、审判、祭司等权,但无民政权。第六位“王”塞尔维乌斯·图利乌斯执政时(约公元前578~前534),依靠平民的支持进行改革,促成罗马奴隶制国家的最终形成,把古罗马的政治制度推进了一步。古代希腊城邦政治制度公元前8~前4世纪时期希腊地区以城市为中心的诸多奴隶制小国的政权组织形式和统治方法。公元前8~前6世纪,由于社会生产力和商业的发展,奴隶制关系和自由民内部的阶级日益分化,希腊各地建立了许多城邦。城邦一般由一个城市和附近的若干村落组成,面积不过百里,人口不过数万,最多的也只有数十万。城邦之间通常以结盟的方式保持政治、军事方面的联系,但原则上是独立自主的。城邦的居民一般分为三个等级:①拥有公民权能参加政治活动的公民;②没有公民权的自由民;③没有政治权利和人身自由的广大奴隶。公民是城邦的统治集团,集体剥削和统治自由民和奴隶。由于希腊城邦是从原始社会进入阶级社会的最早国家形态,城邦政治制度在形式上往往带有氏族制残余,如一般各城邦都有的贵族会议、公民大会等政权机构,便是从氏族长老会议、氏族部落全体成员大会演化而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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